2011/8/13

某時某處,《午夜巴黎》

外頭正下著大雨,在屋的深處隔著兩個房間都能清楚聽見沙沙的雨聲。台北近日都是這樣豪氣的雨。

昨夜,星期五晚上,去看了Woody Allen的《午夜巴黎》。雖然講的是別的,但記得鮮明的卻是夜晚的散步,巴黎的雨,與海明威。

巴黎是不是那麼美我沒去過,不過吊書袋人與觀光客可能確實是巴黎過路者的組成中最主流的兩種人。有一些人始終只是路過,但有一些人卻會在某處的某個轉角,看見這個城市隱藏的面貌。與那些真正的過路者不同,這些人會進入某些地方,留下某種鮮明的記憶,然後從此他與城市的關係變得不同。

確實行走是一種能夠進入城市深處的方式。(當然依這電影所說,若有一點餘裕,在路邊的階梯上等待著午夜,也許不需要行走,只要一輛馬車一樣就能為你揭曉這城市的秘密。)蜿蜒小巷構成的韻律,徒步是唯一能夠穿入城市系統,並且越過那些系統組構界限(穿越馬路、跳過那些圍籬,找到另一種空間路徑)的可能。

這大概是為什麼,看完這電影後,某種躁動使人坐立不安,一定非得起來走走不可。(內文有雷)



(電影後我徒步走了一個小時的路回家。)



午夜過後,就像童話裡的魔法一樣,在某個巴黎街頭的轉角,某輛不知名的馬車上頭可能載著史考特費茲傑羅、或者海明威(也可能是T.S.艾略特),載著人闖入時間的空隙裡,穿越時空到「最好的舊時光」去。然而在那個最好的舊時光裡的人們,也有著他們更美好的舊時光。

時間行進著,歷史的天使臉望向過去,被狂風刮向未來,而腳底下盡是當下的殘骸。這部電影以一種簡單而輕快的方式具現了這段班雅明對Paul Klee的《新天使》的敘述。然而那輕快中又帶著童話的詭計:只要在特定的地點依循特定的模式,就能去到「那裡」--直到你不想再去。

主角自由地穿梭在兩個(甚至三個)時空中,在來去穿越的過程中,我們並不知道他是否明白「當下」的意義,但是在他的美好舊時光中與美好慕戀對象Arianna一起進入了更舊的、Arianna的美好舊時光,而Arianna決定留在那段十九世紀末的時候,主角說,「每個人都有他們美好的過去時光,我來自2010年,我的美好舊時光是妳所在的1920,而妳卻嚮往著1880年代。然而這些1880年的藝術家們,崇尚的卻是文藝復興時期。難道妳不懂嗎?每個人都有他們慕戀想像的過去,然而當過去成為此刻,妳會發現在此刻的人們更慕戀的是更遠的過去。」

我們明白懷古那樣的情調是沒完沒了的,永遠都有更美好的過去。而對於更美好過去的慕戀,只是對當下的否認。這我們都明白。然而主角Gil與Arianna對美好過去的決定--一個人決定回到自己的當下,而另一人決定待在過去,這樣的決定對我來說富饒興味。

或許,在二十一世紀的主角所理解的「當下」的時代與速度感,確實還是與1920年代不同,因此或許來自1920年代的Arianna無論如何更想沈浸在過去之中,因為「現代」的大門才剛剛開啟,才剛穿過那門、站在門邊的Arianna對「現代」、「當下」新穎的速度感的過敏遠遠比已經進入「現代」更久、已經適應毫無理由的「快速」的二十一世紀的我們要更為嚴重、更難處理。

原來所謂的懷舊感是有著時代速度感的差別。那速度也決定了人能夠忍耐那狂風般捲起的「當下」的程度。

相較於願意穿越過去四十年回到十九世紀末的Arianna,選擇回到屬於自己的當下的二十一世紀的主角,究竟是更為受到當下的拘束、狂風捲起的廢墟的圍困,還是更為自由呢?

或許正是這速度困鎖了我們。是這種速度讓我們終究對於「過去」懷有想像但同時懷有疑慮。我們對「當下」的信仰是因為「當下」一會兒就稍縱即逝了。

一切都可能快速地改變。由一連串事件交織的當下,比我們想像得要更快速地穿越我們,而那使得「當下」可能更顯輕盈、更無負擔。

反正那稱為「當下」的一切很快就會成為過去。而那使「過去」成為一個懸浮的空洞的詞。既然可以逕自填寫內容,就沒有迷戀的必要了。反正所謂的「過去」,包含在那之中的那迷戀對象隨時都能夠被置換。

現代的速度感中,所謂的永恆並不存在。



實際上整個電影流露的也是這樣的速度感。那或許是看完這電影,讓人坐立不安,莫名躁動的另一個原因。

電影結束之後,我在電影院的四周胡亂走,腦子裡似乎有什麼始終無法平靜下來。(真要說的話大約是「妳、現在坐在那兒做什麼呢?快點移動,快點往前!」這種莫名的腦內迷之音所致。)

我並不討厭這電影,實際上相當喜歡那情調。也或許,我把迷戀那種應該是夢一樣的東西誤讀成了永恆,導致了自己的焦慮,才那樣坐立不安、焦躁慌亂地,在夜的城市裡走來走去,走來走去。

電影後,夜裡人煙漸漸稀少的台北城裡,我穿過市中心區,走很久沒走的天橋,繞著遠路穿來穿去。

然後在路上亂走的時候我胡亂想,另一種關於Gil與Arianna做出不同選擇的可能,是Gil已經超過三十歲而Arianna只是二十幾歲吧。二十幾歲的時候你會相信在某時某處有著所謂的「永恆」。那時你能理解一輩子的愛(就算愛的不是同一個人),或者篤信著在某個地方會有著自己的所在。那樣某種浪漫式的想像。

過了那段時間之後,離開二十幾歲了之後,永恆會瓦解,對於「當下」、「此處」所在的信仰只是來自於看不見「當下」以外的任何時間地點。未來迢遠而過往已經變得模糊,只有現在踩著的腳下的當下所在是可以確信的。如果有所謂的「永恆」,那麼那是持續不斷改厭的當下。不在別處,不在別的時間,就在現在、此刻,儘管它還在不斷變幻。而正是這變幻、這無常,這狂風一樣襲捲的此刻,無序的交織的當下,是永恆。

而所謂的「過去」,我們早就回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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